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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太下班回家興高采烈的說,今天(11/15)上午南桃園電視到學校採訪彩繪圍牆的消息,晚上六點、八點地方新聞會播出,你幫我收看。因為,太太晚上社區有活動。
太太的命令一定要遵從,我守在TV前準時收看。播放的時間大約有五六分鐘,攝影師取景蠻用心的,全景特寫,訪問校長訪問學生,相當精采,可惜太太不能親自觀賞自己的丰采。
收看後,把這幾天收集的蔬菜殘渣與果皮等,拿到四樓存放做有機堆肥。就在這個時候電話響了,是太太頭份小學同班同學的太太打來的,她說晚上九點17台客家電視有播放他錄製做客家花生糖的節目,歡迎收看!
真巧,今晚都是與上電視有關。不禁又讓我想起,那年上電視的「故事」。
那天下午,快要下班了,辦公室有一通電話進來,是某報社的記者打來的。電話一接起來,對方就說我是某報某記者,聽說你學校校規規定講方言要記小過。我說沒這樣規定呀!有家長投書說學校說方言要記過!我又繼續婉轉的述說解釋。對方就把電話掛了!接著我親自到訓導處詢問,最近有沒有因為說方言而記過的個案?沒有呀!所以我也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。
第二天某報在全國社會版刊登此消息,百思不解到底是怎麼回事?沒多久好幾家電視台記者湧入學校,東拍拍西拍拍,訪問這個學生又訪問那個學生,也訪問我,在校園引起一陣騷動。結果,午間新聞各電視台都播報此則消息。
那天我穿夾克,看起來普通普通不怎樣,匆忙中接受訪問。下午住在南部的大學同班同學打電話關心,開玩笑說,我在電視上看起來怎麼那麼「蒼老」!
從此以後,我每天西裝畢挺、頭髮梳得整整齊齊的上班,因為,隨時準備上電視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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